培养管理

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 2020-10-21

我院硕士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限为两年,学科专业和指导教师以两年为准制定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依据学分、学业和学位论文情况,研究生可适时申请提前或延期毕业。在校学习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一、课程学习

学生入校以后,由各专业导师小组组长讲解培养计划以及培养要求。入校第一年,在导师小组的指导下,按照培养方案的课程以及学院安排的每学期课程安排进行选课。一般情况下,学生应在前三个学期完成所有的必修课程以及大部分选修课程的学习。

第二、指导老师的确定和论文选题的确定

第二学期末、第三学期初,学生根据对专业知识掌握的情况以及个人的兴趣、发展方向开始酝酿论文的选题,并且在导师指导小组的指导下,与本专业的导师进行沟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在9月底以前确定指导教师,并且基本确定论文的选题,“选题报告审核表”应报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备案。

第三、毕业论文的写作以及时间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需在答辩前两个月交出(即夏季毕业的学生在4月份、春季毕业的学生在10月份),由指导教师审阅。届时不能如期提交论文初稿的毕业生,指导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其办理延期。

硕士研究生应在答辩前一个月定稿,即夏季毕业的学生应在4月中旬前、春季毕业的学生应在11月中旬前定稿。由指导教师审阅同意,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后,送同行专家评阅。导师可以提出评阅专家回避名单。论文通过指导教师审查后,学生方可正式向项目办公室和导师提交评审论文。

学位论文通过审查后,导师方可组织论文的评阅、答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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