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bat365在线平台网站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研究生在校期间可以选修外单位(含国外院校和科研单位)相应的研究生课程,选修外单位课程的学分转换按照如下规定进行:
一、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范围
1.经专业(系)、学院同意所修外单位的研究生课程;
2.经院系、研究生院批准的国家公派项目、校际交流项目、院际交流项目派出交流期间所修课程;
3.经专业(系)、学院及研究生院批准研究生本人联系赴境外交流期间所修课程;
4.以停学形式自费出国学习、实习的学生,学籍可保留一年,但出国期间所修课程不予认定。
二、课程成绩评定和学分转换操作办法
原则上外单位课程成绩评定转换后,成绩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网站课程成绩评定方式确定。课程学分按照bat365在线平台网站课程学分标准确定。所修外单位课程的学分不能低于转换课程的学分。
三、课程认定和学分转换的流程
1.学生选择国内外单位课程前,应征得导师小组或课程任课老师的同意,并在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备案。修课结束后,凭开课单位开具的成绩单办理学分转换手续。
2.学生赴国外交流前应充分了解交流学校的课程设置和开课情况,对照本人培养计划,妥善安排自己的学习。学生应填写并提交“光华管理学院学生课程转换与学分认定审批表”,并提交拟修课程大纲及简介。 审批表由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与任课老师、导师小组沟通进行课程认定后,通知学生。
3.学生交换期满返校后,凭对方学校提供的课程成绩单原件、本人交流总结办理学分转换手续。交流总结中应说明交流计划完成情况,介绍交流的收获。
4. 原则上,申请转换学分的课程均需在赴国外交流前进行审批。如遇对方院校课程调整等情况,学生交流期间临时修课,或因交流前没有课程介绍等原因,无法提前认定的课程可以在学生返校后,提出转换学分申请。
5. 申请成绩转换的研究生需按照学校规定对拟转换学分课程进行网上选课;对于当学期不开设课程,需先办理完成绩转换申请程序,待课程开设时再进行网上选课,由本科研究生项目办公室登录成绩。
6.凡上述手续不完备者、出国前未办理出国手续者、回国后未提交交流总结者,其课程成绩和学分不予认定、转换。
四、申请及处理时间
每学期研究生申请成绩转换的最后时间为学生返校后至下一学期开学后第6周,逾期不予办理。毕业班学生在毕业学期返校的,可随时办理成绩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