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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财科所刘尚希做客MBA课堂—畅谈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

时间:2014-12-10
经济管理与社会课程再谈中国的财政政策,此次邀请到的嘉宾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兼书记刘尚希先生,刘所长的研究注重实践性和本土性,从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实践出发,涉及宏观经济、收入分配、公共风险、财政风险、公共财政、公共政策等方面。

谈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首先要清楚我们所处的时代背景以及当前财政制度所受到的一系列的挑战。首先是“风险社会”的定性。当今的社会分工程度在不断深化,而导致人们之间的彼此依赖程度越来越大,社会中的不确定性加大,而当个体风险转换为公共风险之时,就会对政府财政提出要求。公共风险扩大,财政职能就会扩展,财政规模(比重)也会上升。由于传统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走到尽头,经济增长放缓下一个台阶已将成为“新常态”,财政收入的增长也将放缓,财政收入增速的减缓与社会性支出加速,使得中国新时期的财政制度改革迫在眉睫。与此同时,现代财政制度的构建还在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当前的改革进程已经不单单是市场化的改革,财税体制的改革将承担全面改革突破口的重要作用;再以开放的新格局去看,中国在国际贸易舞台上逐渐从被动参与转变为积极应对并努力参与规则制定,大国财政的新思路,包括如何发挥大国财政的作用,如何担当其中的责任,也是现代财政制度构建要解决的难题。

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总依据是国家治理的现代化。治理是以行为为中心的概念,行为相较于规则,其不确定性更大,所以治理的本质还是在于降低行为的不确定性,防范化解公共风险。而当前治理的内涵则是分权改革的深化,包括面向市场的经济性分权,面向大众的社会性分权,以及面向地方的行政性分权。国家治理的基本架构应该是中央与地方的两级治理——国家治理与地方治理。中央的职能应该更多集中在国家治理领域,如公共安全、跨区域的大型社会基础设施建设,而不该将地方层面的微观问题也纳入到国家层面去治理。地方政府职能应当在地方治理领域。在地方治理上,应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因为不同地方面对的地方公共风险是不同的。在此基础之上,还需进一步改进财政预算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建立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等等。

问答环节,同学们首先就地方债务问题的解决以及如何发挥财政的作用提问,随后的问题涉及受到广泛社会关注的营改增试点、个人所得税改革、互联网经济征税、遗产税、偷税漏税等话题。刘尚希所长以事实为依据,以理论为指导,以数据为支撑,在解答上不偏不倚,深入剖析中国的政治体制、国家治理体制、法治建设、金融体系、信息系统建设、代理问题等。此次课程对于同学们深入了解当前中国的现实以及面临的问题,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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