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手续

关于领取报到证和户口迁移卡的通知 (暂缓派遣的学生请阅读本通知)

时间:2021-04-12


本通知适用于毕业去向为“暂缓派遣”的应届生及应届生。


l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并提供落户的,毕业生档案要派遣至用人单位的。

(1) 请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也称“三方协议”) ,单位盖章后带着三方协议及其复印件,依次前往光华老楼307、光华新楼112、学校新太阳中心216办理毕业手续。

(2) 致电校就业中心62751275,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往届生请直接拨打校就业电话)。

(3) 办理后请询问就业指导中心派遣办公室(学校新太阳中心216),领取报到证的时间,报道证由本人自行前往领取。领取后,本人需前往燕园派出所(学校东门附近)和学校人事处档案办公室(学校西门勺园食堂附近)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手续。


l 用人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不提供落户的,毕业生档案要派遣至生源地。

(1) 请毕业生将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单位接收函的纸板复印件或扫描件(即纸质offer,需含就业单位公章/人事章/人事负责人签名章,网上公示材料,用人单位使用公司邮箱向学生发出的录用邀请等均可),上述两份材料请发送至光华邮箱cdc@gsm.pku.edu.cn

(2) 致电校就业中心62751275,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往届生请直接拨打校就业电话)。

(3) 办理后请询问就业指导中心派遣办公室(学校新太阳中心216),领取报到证的时间,报道证由本人自行前往领取。领取后,本人需前往燕园派出所(学校东门附近)和学校人事处档案办公室(学校西门勺园食堂附近)办理本人的户口迁移和档案转寄手续。



注:(1) 委托办理需要携带:报到证和户口卡(户口迁移证)对于每位毕业生来讲非常重要,原则上需本人领取。如本人确实无法领取,请委托人持以下材料前来领取:1)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2)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委托书(需含本人签名,无固定模板,手写打印均可)

(2) 应届生领取:报到证发放当天,未领到户口卡(户口迁移证)的毕业生,请持报到证自行前往燕园派出所领取户口卡(户口迁移证)。户口本身未转入北大的毕业生,不必领取户口卡(户口迁移证)。

(3) 不必领取报到证毕业生包括:国内读研究生、国内读博士后的毕业生。此部分毕业生,教委不开具报到证,本人的户口转移手续,请咨询研究生学校/博士后工作站,何时凭何种材料到北大燕园派出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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